信托业务分类
来源:投资理财概论
投资
金融
理财
信托
信托业务分类
1、按信托性质划分,信托类业务与代理类业务。
(1)信托类业务,是指信托财产的所有者为实现其指定人或自己的利益,将信托财产转交给受托人,要求其按信托目的代为管理或妥善处理。
(2)代理类业务,是委托人按一定的信托目的,授权委托人代为办理一定的经济事务。
2、按信托目的划分
按照信托的目的不同,信托可以划分为商事信托与民事信托,以及介于两者之间的民事商事通用信托。
(1)民事信托,受托人不以盈利为目的而承办的信托,又称非营业信托。在这类信托业务中,受托人大多办理的是与个人财产有关的各种事务,如财产管理、执行遗嘱、代理买卖、代为保管等。
(2)商事信托,受托人以盈利为目的而承办的信托,也称营业信托。
(3)民事商事通用信托。
3、按信托关系发生的基础划分
按照信托关系发生的基础不同,信托或划分为自由信托与法定信托。
(1)自由信托,是指信托当事人依照信托法规,按自己的意愿通过自由协商设立的信托。
(2)法定依托,是由司法机关依其权力指派而确定信托关系。
4、按委托人的性质划分
可将信托划分为个人信托、法人信托和通用信托。
5、按受益人与委托人关系划分
信托分为自益信托和他益信托
(1)自益信托是委托人以自己为唯一受益人而设立的信托。
(2)他益依托,凡委托人为第三者利益要求设立的,则为他益信托。
6、按信托受益对象划分
信托可分为私益信托、公益信托
(1)私益信托是指委托人为了特定人(自己或指定受益人)的利益而设立的信托,其受益人是具体指定的,一般为自己、亲属、朋友或其他特定的人。
(2)公益信托是指委托人为学校、慈善、宗教及其他社会公共利益设立的信托。
7、按依托标的划分
信托可划分为资金信托、实物财产信托、债权信托和经济事物信托。
(1)资金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信托机构的信任,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信托机构进行管理与处分折信托业务。
(2)实物财产信托,是指委托人将自己拥有的动产、不动产以及版权、知识产权等非货币形式财产、财产权进行信托标的,委托给信托投资公司按照约定的条件和目的进行管理或处分的信托业务。
(3)债权信托是一种以债权凭证作为信托标的的依托业务。
(4)经济事务信托是以委托凭证为信托标的的信托业务。
8、按信托资金的处分方式划分
信托可以分为集合资金信托与单一资金信托
(1)单一资金信托,是指信托公司接受单个委托人委托,依照委托人确定的管理方式,单独管理和运用货币资金的信托。
(2)集合资金信托,信托公司办理资金信托业务时可以按照要求,为委托人单独管理信托资金,也可以为了共同的信托目的,将不同委托人的资金集合在一起管理,通常这种资金集合的方式称为集合资金信托。
——————————————— 分享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