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易数据接收
沪深证券交易所在闭市后,会按约定将证券交易数据通过专用通讯链路传输给中国结算公司沪深分公司。
二、清算
接收完证券交易数据后,中国结算公司沪深分公司一般在当日日终,作为共同对手方,以结算参与人为单位,对各结算参与人负责清算的证券交易对应的应收和应付价款进行轧抵处理。
三、发送清算结果
四、结算参与人组织证券或资金以备交收
结算参与人应该根据收到的清算结果,组织证券或资金以备交收。
五、证券交收和资金交收
(一)证券交收,中国结算公司沪深分公司与结算参与人的证券交收。
(二)资金交收,因中国结算公司沪深分公司并不直接维护客户的资金账户,因此资金交收仅包括中国中国结算公司沪深分公司与结算参与人的资金交收这一集中资金交收环节,中国结算公司并不具体处理结算参与人与客户的资金交收。
六、发送交收结果
七、结算参与人划回款项
八、交收违约处理
如结算参与人证券交收账户或资金交收账户余额不足以履行交收义务,则构成交收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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