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中铭:熔断机制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
来源: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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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的首个交易日,既是熔断机制正式生效实施的日子,也是其开始发挥作用的日子。当天,沪深股市低开低走,下午1点13分,沪深300指数跌幅达到5%触发熔断阈值暂停交易15分钟,再次交易后又于1点34分跌幅达到7%而触发全天熔断。从熔断机制的实际效果看,个人认为还须进一步完善。
A股市场推出熔断机制是市场倒逼下的结果。去年6月中旬沪深股市出现暴跌,即使是在监管部门强力救市的背景下,其惨烈程度在中国资本市场历史上也是非常罕见的。股灾期间沪深300指数最大跌幅高达45%,收盘跌幅超过5%的有8个交易日,其中又有4个交易日跌幅超过7%,而涨幅超过5%则有三个交易日。如果考虑到盘中涨跌状况,则至少有13个交易日盘中涨幅或跌幅超过5%。指数如此剧烈震荡显然是不正常的,客观上要求监管部门采取措施进行应对。
根据规定,沪深300指数作为熔断机制的标的指数,设置5%和7%两档阈值。当沪深300指数涨跌幅达到5%时暂停交易15分钟,尾盘阶段触发5%或全天任何时候触发7%时暂停交易至收市。熔断机制在2016年首个交易日虽然开始发挥作用,但效果无疑是差强人意的,事实也说明了这一点。
周一沪深300指数除了10点至10点15分期间出现快速下跌外,此后运行还算波澜不惊,直至因触发5%阈值暂停交易。而在再次开始交易后,两市成交量持续放大,并且下跌速度明显加快。短短的7分钟时间,沪深300指数跌幅从5%扩大至7%。推出熔断机制的目的,是为了平抑市场的恐慌情绪,让投资者更加理性地作出选择,减少市场震荡。但从成交量与股指的下跌程度看,在暂停交易后,市场的恐慌情绪被进一步放大,投资者纷纷夺路而逃。夸张点说,2016年的首个交易日,熔断机制反而起到了助跌的效果,也与当初推出的初衷“背道而驰”。
出现此种情形,笔者以为标的指数值得商榷。沪深300指数的成分股为沪深两市的300家上市公司,虽然样本公司的权重、市值、行业等在市场上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但毕竟只有300家上市公司,其代表性并不够全面。而且,由于每年挂牌的公司越来越多,而300家公司的数量保持不变,导致沪深300指数的涨跌并不反映出整个市场的涨跌状况。因此,用沪深300指数作为熔断机制的标的指数有“一叶障目”之嫌。
要使标的指数真正具有代表性,笔者建议推出沪深综合指数。以沪深两市所有上市公司作为成分股,以其已流通股份作为权重来计算指数(其中,新股挂牌第二个交易日计入指数,限售股解禁第二个交易日计入指数)。这样的指数涨跌才能更真实地反映出整个市场的波动状况,以其作为熔断机制的标的指数更合理。
另一方面,建议推出个股熔断机制。去年暴风科技、全通教育(300359)、安硕信息(300380)等个股遭到投资者的疯狂炒作,也无形中也放大了市场的风险。因此,推出个股熔断机制同样很有必要。对于个股熔断的设置,可规定当个股连续三个交易日涨跌幅偏离值达到15%时触发,而鉴于A股投机氛围浓厚,个股暂停交易的时间应不低于45分钟。涨跌幅制度与个股熔断机制形成合力,无形中更有利维护市场稳定,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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