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年,消费金融 ABS 实现大爆发。其发行量一举超过去年居于首位的租赁 ABS,发行总规模跃居首位。
对消费金融 ABS 的主体进行分析可以发现,发行主体仍主要集中在几大互联网巨头。小型金融消费公司在发行 ABS 上仍然面临较大困难。记者了解到,监管层对正规的消费金融 ABS 比较支持,但审核门槛依然十分严格。
另一方面,随着消费金融规模的扩大,行业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这种激烈不仅存在券商同行业之间,具有得天独厚优势的银行也正成为积极参与者。不过,有券商人士乐观认为,券商与银行的关系,合作大于竞争。
互联网巨头成主力
数据显示,2016 年开始,个人消费贷款 ABS 发行额度和发行总数快速增加,发行总额为 774 亿元。2017 年以来,这一数字增长至 1786 亿元。
10 月 12 日,沪上一家券商 ABS 人士向 21 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分析称,原因主要在于三点:首先,普惠金融等政策,有利于消费 ABS 发展;第二,受经济转型、政策改革的推动和居民消费习惯的改变,消费金融在互联网和移动支付带动下适用人群更加广泛,适用场景逐渐增加,消费金融基础资产发展很快;
第三,大数据征信对消费金融 ABS 的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在大数据征信支持下,消费金融不良率得到较好的控制,这也为消费金融的发展进一步赢得了政策支持。
从发行主体上来看,消费 ABS 的快速发展主要得力于几大互联网巨头。以互联网巨头为发起人的消费金融 ABS 产品拉动了个人消费贷款 ABS 的发展。2017 年来市场上已发行了 102 单个人消费贷款 ABS 中,阿里、京东、百度、小米等互联网公司的身影均有出现。
而阿里巴巴无疑是个人消费贷款 ABS 市场的最大的原始受益人,旗下两家公司发行的 " 花呗 " 和 " 借呗 " 数量达 71 单,占总数的 69.61%。其余京东发行了 7 单 " 京东白条 ",重庆小米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发行了 5 单 " 小米 " 产品。
实际上,交易所对消费 ABS 的审核依然十分严格。21 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目前小型消费金融公司在交易所发行 ABS 难度依然很大。
" 上半年有家消费金融公司就是挂靠了某家互联网巨头才发出来。其实很多成立时间比较短的小型消费金融公司都会遇到这样的问题,对于他们来说发行并不容易。" 近日,一家券商 ABS 人士向记者透露。
" 消费金融公司由于小而分散,获客成本大、技术投入需求大、风控管理难度大,有行业技术和征信壁垒。" 上述券商人士向记者表示。
券商在消费 ABS 的竞争格局相对清晰。据中国资产证券化分析网统计,从 2017 年来个人消费贷款 ABS 的承销额来看,前三位机构的排名仍为德邦证券、招商证券和中信证券。其中,德邦证券个人消费贷款 ABS 的承销额高达 1634 亿元,占公司 2017 年来 ABS 总承销额的 91.35%,个人消费贷款 ABS 的市场份额高达 69.93%。
不过,面对越来越多的行业闯入者,德邦证券面临更大压力与挑战。记者了解到,除了消费金融,德邦证券也不断在银行信贷资产、租赁、房地产、供应链金融等领域开发项目。
" 大家都想品尝消费金融的美味,竞争难免但并不激烈。因为需要竞争的除了表面上看到的规模外,其他的都是潜在核心支撑。这些核心能力的支持需要时间和经验的积累。德邦证券在这方面已经形成较大优势。" 德邦证券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
该负责人表示,未来,德邦证券仍将坚持多条腿走路,继续深耕资产证券化领域,创新业务模式、扩大基础资产类别,在巩固现有细分领域竞争优势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各类型资产能力,并形成一个个新的规模效应。
传统银行成强势介入者
消费 ABS 竞争已不仅停留在券商行业,事实上越来越多的银行开始进入消费金融 ABS 领域。而银行在开展 ABS 方面又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
" 比如,工商银行客户白名单一次性授信额度就有 1 亿多,这意味着银行要在 ABS 这方面发力还是很轻松的。" 一位券商人士向记者表示。
不过,面对强势介入者多数券商人士仍较为乐观。" 银行的资产优势、资金优势更强,客户储备也较为优质,我们特别看好银行消费金融的厚积薄发之力。但是券商优势在于资本中介服务,资产变为证券的设计能力。" 一家券商的 ABS 人士表示," 其实二者并不冲突,或者换而言之,会合作得更为紧密。"
" 银行可以作为投资者来投我们发行的产品,我们券商则处于管理人和发行者的位置。目前券商和银行在 ABS 上的竞争关系还比较弱,更多还是一个链条上的不同结点。" 上述券商人士向 21 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
而目前市场上有种看法是 " 非持牌机构成为 ABS 的主力军。" 不过,上述券商人士并不认可此种说法。" 目前并非是非持牌机构为主力,或者可以阐述为非传统银行成为消费金融发行主力,但仅为发行,其实银行体系有很多消费金融资产,但并没有在市场上发行,因为风险收益比很高,不舍得卖出。" 某券商 ABS 人士告诉记者。
一位券商人士认为,随着监管的发展和市场的规范,开展消费 ABS 业务的机构逐渐以具有牌照的正规机构为主。" 非持牌机构难以成为消费 ABS 的主力军,券商应当加强和有牌照的机构合作,更多地关注有牌照的机构增信的项目。" 其表示。